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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是个什么样的地方?(5/7)

周均没有供述这一情节;

3、史、朱供述在抢劫王乾坤时,从王的身上搜出一把杀猪刀,两人随后又用这把刀继续作案,经询问王乾坤属实,王原来没有向叶县公安局说这一情况,两周均没有供述这一情节;

4、漯河警方在朱俊山、史纪方的住处提取的皮鞋,经被害人王乾坤辨认,确系自己被抢走的皮鞋,而在此之前,叶县公安局从两周家提取的皮鞋,经王辨认,均不是被抢走的鞋;

5、叶县公安局从周广军家提取认定的两周抢走的飞鸽牌28型自行车,经查证,是周广军的父亲在舞阳县城一家商店买的。

根据上述情况,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首先向市政法委做了汇报,并与市公安局的领导交换意见。1997年10月30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举行会议,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一致认为:周广军、周晓东无罪,决定由叶县人民检察院撤消对周广军、周晓东批准逮捕的决定。

1997年10月31日,叶县公安局和叶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通知两周的父亲,让其到叶县带回儿子。当天上午,周金木和周金荣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叶县,被请到一家宾馆里,受到了叶县政法委等单位的盛情款待。

下午,已被关押了1年零8个月的周晓军和1年零5个月的周广军被宣布无罪释放。在叶县公安局干警陪同下,两人理了发,洗了澡,穿上了公安干警为他们买的西装和皮鞋。

在叶县有关部门领导的劝说下,当晚,周金木和周金荣与叶县公安局和叶县人民检察院达成了冤狱的有关赔偿协议,并分别签订了协议书,每人获得人民币3万元的赔偿。

得知蹲了一年多冤狱的周晓东和周广军得到赔偿后,周军生、唐文浩、郭随红、李军涛4位冤狱者也向叶县公安局提出了赔偿要求。叶县公安局依4人蹲狱时间的长短,分别给了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赔偿金。然而,由叶县公安局一手造成的这起特大冤案,并没有真正地结束。

四警察枉法成罪人

冤狱人至今气难平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周晓东、周广军放回家里不久,就组织了检察干警调查了解叶县公安局对两人刑讯逼供的真相。

其实,就在周晓东刚刚被抓时,他供述自己当天的行动轨迹后,干警并没有按周晓东的陈述去调查取证,破案心切的干警们反而认为周不老实。随后的提审中,数名干警拳打脚踢,三角带、木棍、皮带、电警棍并用,加大了审讯力度,逼周招供。于是在2月10日,周晓东终于承认系列抢劫杀人案是自己所为。

后来,周晓东得知自己供认的4位同案犯已被放回,早吓得魂不附体,未等干警们动用刑具,他便痛哭流涕地供出了同案的“真凶”周广军,这不是因为周晓东恨周广军,实在是他被打怕了,慌不择路之下只得“找出”个同案犯!

周广军被抓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可后来记者采访时,周广军坐在家里缓缓地,一字一句地叙述,“警察问过我的姓名后,突然问我抢劫杀人了没,我说没,他们就用拳击我的头,用脚踢我的腿。我还说没,他们就用皮带抽我。我仍说没,他们又换成三角带抽我。我大哭,他们不让我哭,用一个竹杆敲我的腿。到了晌午,我仍说没有杀人抢东西,他们生气地走了,给我端来一碗面条喝过面条后,又给我戴上背拷和脚镣。”“后半儿,他们又审了,边打边问我杀人没,我说没。黑了,他们接着打,并告诉我,说吧,有人说你与他一起抢劫杀了人。我问谁,他们停了一会儿,问我,你认识周晓东吧?我说不认识。他们一听我说不认识周晓东,拿出一个黑摇把电话,一人用电线绑住我的两个小拇指,一人摇,我浑身麻疼,后来昏了过去。他们用凉水把我泼醒,再摇电话,边摇边问我杀人抢劫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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