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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纣王(3/9)

有不同的模样和结果。两个不同的称号,代表着两个不同的族群对历史截然相反的认知。在中国历史上,历史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官方出面修的正史,代表着官方主流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一种是野史,代表着民间的历史认同和评判。

但同一段历史出现两种正史,则是商周之际的独特存在,是周王朝以博大带来的后遗症,是官方意识形态和民间意识形态势力相当的结果:周王朝作为战胜者的虚弱和商人作为战败者的不可觑的盘杯错节的庞大势力。虽然周王朝官方意识形态在长期成为主流,成为正史,但商人记录的历史却并没有在周王朝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而是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通过这些雪泥鸿爪零星记载,人们依稀仍然能够窥测到商人记载的那段历史,与广为流布的周人的记载完全不同的模样的那段历史。虽然这和周人的历史一样,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偏见,但作为另一种历史,必然有助于人们探索历史的真实面貌,而这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是研究历史的目的所在。

编辑本段相关信息罪状那么,在周人的历史中,帝辛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其罪状又有哪些呢?周代的官方书没流传下来,而保存下来的政治典《尚书》中,有三篇记录帝辛罪状的典,一是《泰誓》,周武王观兵孟津时的檄,一篇是《牧誓》,商、周牧野大战前的战斗动员令,一篇是《武成》,是周武王战胜后祭天祀的祭。关于《尚书》,有古《尚书》、今《尚书》之争,有古《尚书》的真伪的大争论。自明、清以来,古《尚书》几已被定为伪书,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古《尚书》是可靠的先秦典籍。虽然,这本战国时的典籍未必完全可靠,但这是弥足珍贵的存世的上古史料,是研究上古史不可或缺的工具。而后世史家或人研究上古社会、政治,均是以此书为阶梯。司马迁《史记》中的上古史,即大部分依此书而勾勒。在《尚书》中的三篇讨商诰中,《武成》作为祭天祀祖之,是最为正规、郑重的,可信度应当是最高的,但孟子仍“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其他的不可信。而《牧誓》、《泰誓》作为战前动员讲话,极力诋毁敌人,是不言而喻的,真实度已难以言。这种战争檄的不足信,以东汉末年陈琳为袁绍写的《讨曹*檄》和唐代骆宾王为绿教业的《讨武盟檄》即可窥一斑。帝辛在这样的诰里,形象自是不堪:《尚书.武成》: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丞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

《尚书》到了《尚书.牧誓》中,罪状便多了起来:今商王受,惟妇人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到了《尚书.泰誓》,就颇有罄竹难书之势: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于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眼,以残害于尔万姓;樊炙忠良,刳剔孕妇。……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只,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瓷盛玩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治其侮。(《尚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力行无度,播弃犁老,昵比罪人,、;臣下化之,朋家作,胁权下灭;无辜吁天,移德彰闯。(《尚书.泰誓中》)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若点弗敬;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朝涉之胫,剖哭人之心;作威杀戮,毒痛四海;崇信奸四,放黩师绿;屏弃典刑,囚奴正士;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巧以悦妇人。(《尚书.泰誓下》)《尚书》的抨击,到了司马迁的《史记》便化为史实。

记载帝辛和妲己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下。好酒*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

于是使师谓作新*声,比里之舜,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占之钱,而盈巨桥之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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