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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例子(1/2)

李承乾近来最开心的事,便是又收了一个弟子,乃是尚书左丞-狄知逊之子-狄仁杰。

这还真是不是他故意去找的,还得说他俩是真有缘分,上个月,大理寺办了一个案子,是他们狄家有关系的,他们家有人被害了,崔钰去调查,看到狄仁杰读书,对他们不理不睬的,便问他为什么不害怕,也不与人说话,谁知道这小家伙竟然怼了崔钰一句:我正在与黄卷之中的圣贤对话,哪有时间理你们这些世俗的官吏。这可把崔钰怼了个够呛,但他也没有跟一个小孩子计较,而且事后,还把这个事当成个笑话说给李承乾听。

李承乾呢,又考虑着给李象添几个伴读,于是便把这个小家伙加在了里面。而二人一面后,李承乾就喜欢上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把他也收为了自己第三名弟子。

这边刚打发几个小家伙走,李恪和长孙冲便进来了,他俩是来奏事的,刑部报过来两个案子。

第一个是饶阳县令-白范。饶阳县里有一个里正死了。白范便以其生前有功,造福乡里的为由,在全县张罗着凑份子,要为里正造庙,立像。

而且,他还明言:谁都有生老病死的时候,乡里乡亲的,该伸手帮的,就要伸手帮一帮,看别人的热闹最后被看热闹的,只能是自己。所以,每家至少出一贯,上不封顶!

一贯钱啊?整整一千钱,好家伙,这份礼的确不轻!当地的百姓虽然不悦,但也拿这个县令没办法,毕竟归人家管呢!

所以,七凑钱几个?

里正以为明府是在了解民生,便不假思索告诉他,一文钱三个。

夏侯辉闻之欣喜,当即派人取来一万文钱,让里正为他买三万个鸡蛋。随即叮嘱对里正,把鸡蛋寄放他家,让母鸡孵它们。

于是,蛋孵鸡,数月后鸡长大了,便让县吏给他卖,一只鸡卖三十文钱。半年之间,夏侯辉便赚了近三十万。然后,又用三十万钱买鸡蛋,同样的方法把蛋孵化,然后卖鸡,周围复始,三五年的时间,周围数县养鸡的百姓,都因为他破产了。监察御史觉得,他是在与民争利,所以褫夺了他的保持,报请刑部治他一个囤积居奇,破坏地方畜牧之罪!

贞观元年的时候,颁布的《官品令》中就明确规定:工商杂色之流,必不可与朝贤士大夫比肩而坐,同坐而食。,此法令的除了有贬抑商人的目的之外,还有隔绝官员和商人交往的意图。而且还圈定了范围:五品以上,不得入市。所以,五品以上的官员,如果想做生意,只能让亲戚朋友来做,毕竟律法不是开玩笑。

但在武德七年旧法时规定,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就是说,官员不允许经商与百姓争利,如买卖获利一匹就要处以鞭打五十下的刑罚,每多一匹,加一等刑;而以权力强取物,即使是正当价格也要笞打五十,对于从中牟利的官员,按照枉法罪论处。

这个案子,刑部难在前后律令的问题。按照武德旧法,按照世俗理念来说,这个夏侯辉有罪,而且其罪不少!按照一匹五十鞭的来算,他就是有几百条命也不够挨鞭子的。

但是,若是按照《官品令》来说,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夏侯辉是个七品官,不在禁止的范围。纵然他做的有点过,不宜提倡,但他并没有违背律法啊!

“夏侯辉的钱,是强买强卖来的吗?”

当然不是,三十文一只鸡,童叟无欺,的确没有强买强卖!

“既然有新法在后,他也没有强买强卖,那便没有罪!”

当然,李承乾承认,一个县令不想着怎么治理地方,一门心思的想着做生意,实在是有些不着调,而且也辜负了朝廷的信任。

但人家毕竟没有违背律法,现在要按照旧法之罪,未免有失公允,所以李承乾的意思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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