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一个幽灵(6/6)

子夜时分,外边开来一辆小车,在门口按喇叭。一个哨兵走出来。外边问:“现在几点了?”哨兵说:“一点多了。”然后开门,放车进来。小车刚刚开走,哨兵回身锁好大门——白宝山就在这个时候在空房子里,举枪向哨兵瞄准,开了第一枪。

哨兵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并没倒下。他又瞄准哨兵胸部打了第二枪。哨兵手里的钥匙哗啦啦掉到地上,人也栽了下去。他已经走出来,边走边朝哨兵的头部补了第三枪。

然后,他走过去解下哨兵的手枪套。

这时他才明白他做了件蠢事,枪套轻飘飘的,里边并没有枪。再想别的已来不及,他还是把空枪套摘下来提在手上。

他知道值班室内还有一个兵,拉门看看那个兵在床上躺着,蒙着被子。他没再开枪。白宝山在被捕后曾说起当时的情景,以证明他并没有滥杀无辜。

他很快顺原路退出来,沿公路走过铁路桥。夜色中他看到桥墩下的草丛里卧着4棵水泥电线杆,他把手枪套塞进水泥电线杆的空心里。

这个处理并不妥当,这件物证能够说明他的逃跑方向。

果然,枪套第二天就被附近村里的孩子发现了。他们拿着玩了几天,又在庄稼地里埋丢了。孩子们警惕性不高,没把这件事告诉家长,这一线索也就没反映到警方。

他的这个差错,恰恰说明他当时心情恶劣。

路也走乱了,没走他预先踩好的路线,只认准永定河方向,走到河边逆水而上,寻找那个漫水桥。天亮的时候他走到西坟,爬上一座小山,这儿离他家已经不远了。他选择了一片槐树林,在那里用一堆枯树叶把枪埋起来。当时只能简单处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他只能再等天黑才能把枪运回原处。

早上6点,他来到母亲家,换上一副刚起床的面孔。

这时他已不住母亲家,母亲为他租了间小房,白宝山单独住在外边。这样,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么。

白宝山连续作了4案,都逃避开警方的打击。他并不把杀人当回事,毫不顾及他所造成的后果。他多次开枪,打死打伤军人和警察。除了与巡警交火是一场遭遇战,其余全都是他有预谋地在进攻。

白宝山已成为一个冷血动物,一部血腥的杀人机器。他的残忍性就在于:当他确定了某一攻击目标之后,无论是谁阻碍了他,他都要把对方在肉体上消灭掉。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