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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章 土地兼并 提前预警(3/3)

兴趣,这边这位老邱也是开始口若悬河起来,但是这位老邱说的基本上就是那位商人朋友说的东西。

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土地兼并。

唐初...大唐实行一种均田制,府兵每人拥有永业田20亩...而亲王治公侯伯子男受永业田60顷,执事官一至九品受永业田60顷。(一顷等于100亩)

这不难看出府兵与统治阶级在受田数量上的巨大差异,同时也说明了唐代的均田制仍然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因为其最大的获益者就是统治阶级。

但是唐初的时候,平衡没有被打破,土地还有很有,所以这样的差异,并没有影响到府兵,反正你王家有六百亩甚至六千亩,那和我府兵没有关系,我也有我的20亩,我拿到属于我自己的,我管你拿多少。

这个时候均田制还是很好的,但是后来李世民加了一个条款,就是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及赐田可以自由出卖;府兵有迁移及无力生活和丧葬者可以出卖永业田,因为战争多了,很多府兵战死或者没有生活能力,断手断脚,无儿无女,有了田地也不能种田,那你就可以卖。

这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同时也为土地兼并的盛行和均田制度的破坏创造了条件。

所以这就会导致一个现象产生,有的皇室贵族和官吏只要起了坏心思,就可以凭借着政治上的特权强占民田。而地主和商人则凭借经济上的实力买卖兼并土地,多置田宅。

土地就会以多种方式向少数人的手中聚集。这些兼并的土地在中唐以后叫做“田庄”或“庄”,其主要功能是出租土地。

而那位商人出的主意就是,用极低的价格,从这些府兵的身上,将这些永业田给买过来,当然买这些永业田你是要耍一些手段的,你不耍手段,如果用正常的价格来买,那就没有意义了,跟着将这些永业田变成一个田庄,租给那些没有田地的人来收租。

商人粗略的算了一下,仅仅在长安周边,就有将近五千到一万亩的这样永业田,这还仅仅只是长安周边,如果是长安以外呢,整个大唐呢...所以亿贯钱财绝对不是假的。

不过,做这件事情利润很大,但是却要有一个背景通天的人,耍了手段,还可以将这些被骗府兵给压下去,只要能将这些府兵压下去,那么这就是一个拥有巨大利润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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