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264章 一战团灭蜀地奸商(2/4)

,李素听着听着,发现自己也对历史发展涨了一些见识:原来宋朝王安石的时候搞均输法,也只是把古法拿来稍微修改了一下。王安石最初也想过革除‘均输者杀了奸商自己变奸商’的弊端,但最后还是被抓住把柄喷“与民争利”,沦陷到了清华大学秦晖教授说的“尺蠖效应”里。

有人的地方就逐利,这是不可能完全管得住的,李素也只能是谨慎,不敢说彻底根治。

估计新法刚实施的前几年,官员和奸商都还没经验,找不到空子钻,卡bug刷钱的人会少一些,五年十年后就不好说了。

李素只能指望诸葛亮成长起来,借助诸葛亮千古罕有的依法治国清廉吏治解决问题了。

刘备在上位听王连、李素、刘巴反复辩驳,他读书少,就更是一头雾水了,毕竟很多空对空的推演刘备已经听不懂。

他只能是等三人聊完,认真地问李素:“伯雅,王连之议,你以为如何?”

李素诚恳承认:“臣以为此议可行,确是老成谋国之论,新法实施之日起,就该在江州、梓潼等地设置税卡,严查北粮回运。

不过,王连之议也只是一时一地的特例,时间上无法成为常年之法,北伐成功后,不出数年,就要重新评估。而地理上,他也是结合了蜀地的地理环境、运输困难,无法推广于益州以外之地。从目前设置的税卡位置而言,对赵云所治的荆州地区也无影响。所以不宜作为条文写入法典,只能作为临时的王诰。”

李素这番话的意思,就像是借鉴明朝朱元璋立法时,一以贯之的东西写进《大明律》,临时司法解释写进皇帝的《大诰》。刘备现在只是权摄汉中王,就写进汉中王诰里面。

法律是法律,司法解释是司法解释。

刘备看向王连,王连也连忙承认:“右将军所定,百年之法也,臣之补充,一时之议也。”

刘备终于拍板:“既如此,把王连之议写入王诰,《租庸调法》原文就不改了。下一个”

王连之后,又有一些人跳出来议论,但都不是什么有战斗力的,李素也都一一驳斥,或者稍微吸收点滴可取之处。

整个法条讨论会议,开了整整一天,中间刘备还请大家吃了顿午饭。最后,总算是拿出了大家都觉得没问题的税法。

……

“卧槽,原来开个立法的会议那么累,我前世还以为那些开会的人都是进京旅游的呢,再也不敢小看他们了。”

立法结束之后,从汉中王行宫离开时,李素觉得自己骨头架子都快累散了,幸好他前面十几天放松健身了很久,偶尔一天还扛得住这种高强度连轴转的脑力劳动。

千万别小看他的用脑,这不是简单的堆加班时间,也要看动脑强度。其他提意见的人可以只在自己发言辩论的时候才动脑,别的人提议时他们就能休息。

而李素和刘巴几乎是一整天被各种意见代表围殴,整整四五个时辰脑子高强度对抗没停过,完事儿的时候已经有暂时性神经衰弱的表现了。

不过让李素意外的是,刚走到行宫门口,今天的老搭档刘巴居然喊住了他,表示还有话要私下里说。

李素有些不耐烦:“子初兄,有些话不能明天说么?如果是关于条文,刚才为什么不说?”

刘巴严肃正色:“有些话,人多不便讲。今日听了他们那么多意见,右将军不觉得,我们不光要修改条款、增加王诰堵漏,还得在物资调度上做好准备么?

那么多地方官员、士绅代表提到了新法允许自有选择纳税钱锦粮,可能带来的奸商囤积居奇民间挤兑,这不仅仅是他们的担心,更是他们当中一小撮人的希望,甚至他们当中就有奸商,或者他们的家人、族人、门生是奸商。”

李素揉了揉太阳穴:“那又如何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