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1/4)
现世西南地区的某片连绵的群山中,有一个不大的村子,因为距离城镇很远,就连去趟集市都得翻越好几座山。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里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就是两个轮的摩托车,因为这里的路出了两轮之外,再多加一个就过不了了。
并且有更多地方是两个轮也过不了的,除非人扛着车走。
所以,与城镇居民相比,生活在这里的村民们显得格外的淳朴,
而对于出生在这里,从没见过外界的小孩子来说,自家房屋附近的那片山林,就是他们的全世界。
每一颗树,每一条溪流都是他们的乐园。
受地势所限,这里每一户人家的房屋都相隔很远,想去别家串个门儿都要走上好远的一段山路。
不过这也算不得绝对,也有离的近的,比如余凌与她的邻居两家。
这两户人家一高一低,两家屋子最近处的连线距离不过20来米,串起门来倒是十分方便。
因为年纪小,家里人不敢放任余凌一个人跑太远,所以儿时的余凌有很长的时间都在邻居家度过的,
因为邻居家的哥哥姐姐每次从外面回来都会给余凌带好吃的,也因为邻居家有一只跟余凌同岁的狗。
那条狗是余凌能记事以来的第一个玩伴。
余凌家里也养了一条狗,名叫欢欢,余凌爸爸起的』是欢欢护食的厉害,那凶狠的样子,让余凌很是忌惮。
家里人都知道,在欢欢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试图靠近,也不能若无其事从它的旁边经过。
每次余凌『奶』『奶』让余凌去帮忙给欢欢喂食时,余凌都显得格外的小心。
首先得准备一根长度合适的竹竿,远远的站在距离脖子上拴着链子的欢欢够不到的地方,
趁着欢欢没注意到自己这边的时候,迅速精准地狗碗给拨过来,然后再用碗去盛饭。
至于如何将盛了食物的狗碗给欢欢就是另一个挑战了,这时候再用竹竿就行不通了,
对于已经闻到了食物香味的欢欢来说,这时候拿着竹竿靠近是对它的挑衅。
并且用竹竿去拨动已经盛满食物的碗可『操』作『性』也不是很高,年幼的余凌没有相关方面成熟的技巧是一个问题,地面不够平坦也是一个问题。
加上欢欢那龇牙的喉间不间断的低吼、随时可能发动的攻击……综合下来的结果就是饭碗会被掀翻,也确实被打翻过。
所以每次余凌再将食物端给欢欢时,都会将碗背在身后,小心翼翼地靠近。
然后在接近到适合的位置之后迅速将碗放下,起身,扭头就跑看起来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
但这一系列动作,就像是余凌与家里那只狗之间的一种默契,在余凌端着食物接近欢欢时,欢欢始终没有发动攻击。
好在欢欢除了在吃饭时会护食之外,其它的时候还算温顺,只要余凌不会想不开去『摸』它的话。
再余凌的记忆里,只有爸爸和『奶』『奶』能接触到欢欢”到欢欢老死,余凌都没接触过它的皮『毛』。
或许对于欢欢来说,余凌就是它生命快要结尾处突然冒出来的那么一个人,带有熟悉的味道,却又十分的陌生。
或许时间再长一点,欢欢就会彻底的认可余凌这个小主人。
对比起欢欢,邻居家那条会凑余凌收心tia食剥好的花生米的狗,自然是更能惹得萌凌的喜爱。
邻居家的狗叫狐狸,是谁起的余凌不知道,她只认结果就可以了。
也不知道是名字定义了狗狗的『性』格还是,狗狗的『性』格格为它们争取到了那个特有的名字。
私下里欢欢如同余它的名字一般欢腾,狐狸则如童话故事里的那般,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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